3月1日,作为上海市首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其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依法判令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追究刑事责任”等举措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让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了落脚点。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科创中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化的战略选择,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芮文彪表示。
强化保护 有章可循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率是关键。为此,《条例》聚焦‘严保护’和‘快保护’,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要求。”芮文彪介绍。
在“严保护”层面,《条例》不仅明确了要加大侵权赔偿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还提出要建立健全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落实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对知识产权侵权集中和易发风险区域加强监督检查等举措。
在“快保护”层面,《条例》明确,完善知识产权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登记、快速确权、快速监测预警、快速维权和检索查询等相关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要求,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快速审理;推动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有效衔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等。
为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条例》明确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压实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属地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突出和巩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举措和成果。《条例》明确提出按照国家要求,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纠纷处理、涉外维权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城区,率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的体制。同时,《条例》聚焦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在管理引导、专利快速审查、评议和预警、对外转让审查、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要求。
推进落实 久久为功
“十三五”以来,上海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保护环境显著优化,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基本建成。未来,上海将如何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走深走实?
《条例》强化了知识产权工作职能,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功能,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明确了知识产权、版权、农业农村、林业等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发展改革、国资监管等部门的配合职责,以及市、区市场监督、文化旅游部门的综合执法职责。
“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我们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加强系统推进。”芮文彪表示,近期,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重点结合本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面向2035年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编制工作,进一步将《条例》有关要求落细落实,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按照《条例》要求,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深化机制创新探索。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纠纷处理、涉外维权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强化长三角等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明年,我们将加快筹建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构建覆盖全市范围和更多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将加快研究推进统一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芮文彪说。
芮文彪表示,相信随着《条例》的深入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将有效提升,从而带动公众进一步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快将上海打造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 2019-2023 . 济南铭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70360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