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新《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依据新《著作权法》第45条,录音制作者首次被赋予了广播和表演获酬权(以下简称:两权)。这意味着,自2021年6月1日起,不论是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录音制品,还是商场、餐饮、住宿、酒吧、健身、培训等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还是网络平台的直播、数字音乐广播等使用场景都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400家音集协会员单位联名倡议
打击侵权,保护和实现录音制作者“两权”
在此背景下,400家权利人于6月2日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主办的“新法环境下著作权集体管理问题研究与未来展望论坛”上联合发布《保护录音制作者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联合倡议书》,倡议广大录音制作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建立实现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的有效机制,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维护录音制作者的合法权益。
附:保护录音制作者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联合倡议书
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新版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在新版著作权法中,录音制作者被赋予了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这两权来之不易,是音乐产业历经近二十年的奔走呼吁而来;是录音制作者与相关从业者执着与努力争取而来;更是在党和国家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背景下,为鼓励传播优秀的文艺作品应运而来!
音乐产业深受鼓舞、为之振奋。两权入法将极大扩展录音制作者的收入来源,两权的实现将极可能改变音乐产业的收入格局,从而促进音乐产业进入繁荣发展的新纪元。在欣喜和振奋之余,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商业主体多、维权难度大的市场现状下,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的行使和保护并非一蹴而就,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如何保护好来之不易的两权,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解决的问题,值此新《著作权法》生效之际,我们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议广大录音制作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建立实现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的有效机制,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维护录音制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倡议相关使用者树立尊重版权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倡议使用者中的各行业龙头企业勇于担负社会责任,带头履行版权义务,树立行业典范,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
三、倡议相关部门对广播和表演获酬权涉及的市场加强监管,多措并举,在新法生效伊始为构建良性的版权生态打下坚实基础。
四、倡议司法机关、法律界人士关注和及时研究广播和表演权获酬权这一新的权利类型在保护方面将面临的新挑战、新课题,使得广播和表演权获酬权在新法生效后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五、倡议媒体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让公众认识和了解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表演获酬权,通过教育和引导,提升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尊重版权的氛围。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做则必成。新著作权法让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表演获酬权有法可依,我们见证了历史性的突破。今天我们坚信,我们携起手来,在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公开表演权将不再是停在纸面上的文字,而是能够在社会经济中得以实现和有效保护,能够为音乐产业持续造血、赋能的实实在在的权利。我们将继续保有热情、迸发动力地投入到我们热爱的事业中去,以此回馈产业、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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