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的标配。在今年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额被列为4组明确提出的到2025年的预期性指标之一。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同比增长13.3%,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4.2%。知识产权使用费作为知识密集型服务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口额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同比增长29.1%,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中增幅第二大的领域。另一份统计分析结果显示,1997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规模尚不足10亿美元;到2020年,这一数额已增长至463亿美元,占同期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8%,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当。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五大知识产权贸易经济体。如何进一步通过知识产权释放国际贸易动力等问题进一步引发业内思考。
“进口,体现着我国对国外知识产权的运用程度。知识产权引进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益途径。当前,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知识产权引进既能满足国内需求,又能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出口,折射着我国企业和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反映了国家整体创新水平和高技术发展能力。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输出将使我国在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中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这一指标能够集中体现上述变化趋势,对于衡量一国的知识产权阶段性综合实力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知识产权进口方面,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知识产权进口规模开始快速增长。2002年至2020年间,我国知识产权进口规模年均增长15%,2020年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额达到378亿美元,占同期我国服务贸易进口的10%。在知识产权出口方面,2015年之前,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每年不足10亿美元,2015年起开始显著增长;2015年至2020年间,我国知识产权出口规模年均增长51%。如今,我国知识产权出口已遍布全球143个经济体。
在上海高校智库国际经贸治理与中国改革开放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思语看来,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的增长,离不开一直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贸易法制体系并且实行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
这为我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以及各国企业和创新者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此同时,我国积极加入知识产权相关国际条约,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适应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贸易制度,已经成为知识产权贸易国际规则的坚定维护者、执行者和规则改革的积极参与者。
需要客观看待的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贸易整体仍处于逆差中。“我国知识产权贸易与发达经济体相比,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推动其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的大工程。”孙国瑞建议,国家应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推进新技术新业态知识产权使用费贸易相关政策研究,提高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和知识产权贸易摩擦的能力。同时需要产业界奋发努力,不断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在知识产权数量增加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持续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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