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保护运用
制度建设:完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
2020年,地理标志顶层设计更加完善。2020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征集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十四五”规划建议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完善地理标志制度,全面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在提升中国产品竞争力、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0年,地理标志法律制度更加完善。2020年3月,为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等相关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就《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要求从积极稳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严格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的审核程序和要求等方面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有关工作。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并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同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订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旨在加快完善有关制度,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2020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中期评估的通知,及时掌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下称试点)进展,不断完善试点举措,适时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各项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2020年,地理标志保护进一步强化。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地理标志保护、审查等环节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新版标志更换稳步推行,各地落实“放管服”“提质增效”改革要求、推进简政放权,压缩审核程序周期,力求做到制度规范、措施得当、落实迅速、成效明显。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10个,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6个,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052家,较往年同期增长195%;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765件。推动设立了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保证产品质量。
产业振兴:推动地理标志产业蓬勃发展
2020年,我国地理标志产业实现蓬勃发展,在产业发展、规划引领、社会推广、品牌建设、创新推广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据初步测算,2020年,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直接产值870.37亿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直接产值总计6398.06亿元。2020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名单的公示》,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遴选推荐、专家评审论证,确定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蚕豆”、山西省大同市“大同黄花”等7个地方的地理标志入选。
在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引领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各地挖掘地方特色优势,加速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建设,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一大批地方地理标志产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持续发力,压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与自律管理,营造健康合规的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环境。山东省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强化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利用,立足资源优势,从培育、申报、运用、管理、保护等各环节抓好地理标志创新发展工作;安徽省发布《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地理标志秩序,推动地理标志产业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系统化发展,以打造更多知名品牌,助力特色经济发展,让人们吃得更安全、用得更放心。
在地理标志产业社会推广方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作用,普及地理标志产业知识,推广地理标志产业模式。安徽省举办“地理标志与区域品牌发展论坛”,相关负责人、企业代表共话地理标志、商标与品牌助推区域经济发展;陕西省在第27届农高会期间举办“知识产权促进乡村振兴成果展”,集中展示了70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地理标志产品。
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建设方面,重视品质内涵、加速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建设。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行动,搭台促进展示推介和产销对接。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针对盐池滩羊地理标志产业,出台产品品牌战略指南,加强从屠宰加工、销售全流程的质量管控,广泛运用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全方位开展品牌宣传。
在地理标志产业创新推广方面,各地运用直播等形式,积极拓展地理标志产品销售渠道。江苏省扬州、泰州等市开展地理标志品牌产品直播推介活动,69.34万人参与,直接销售金额53.56万元,带动销售414.13万元;湖北省开展“助力湖北品牌 我为湖北买买买”公益直播活动,累计观看人数超过3431万,在线销售额3034.4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地理标志助力脱贫攻坚系列直播”活动,在线直播销售哈密瓜等地标产品,1.2375万人次参与,累计销售额108万元;四川省推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产品使用企业104家上线电商平台等等,各地通过电商、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推进地理标志产业创新发展。
精准扶贫:全面助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据统计,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产值已经突破了1万亿元,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已经成为各地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实施精准脱贫的一条重要途径。过去的一年,地理标志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精准扶贫中作用显著。
在地理标志扶贫政策方面,强化上下联动,形成了地理标志扶贫政策合力。在国家层面,我国将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纳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推进。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在37个重点城市先行培育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在省级层面,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的带动下,各个省也启动了相应的工作,云南、甘肃、内蒙古等地出台了省级的工程实施方案,实施了一批省级工程项目,带动区域经济工作发展,充分挖掘地理标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农业产业特点,综合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等工作,指导各地切实推进“培育一个品牌,做强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据统计,在目前已经全部脱贫摘帽的832个贫困县中,超过6成的地方都拥有地理标志产品。
在健全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利益连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探索利益共享模式,以地理标志为纽带,通过信息的互通、技术的共享、品牌的共建,增强征信融资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比如,广西的“融安金桔”,其产业发展是通过“合作社+产业+贫困户”,还有“基地+贫困户+电商”等模式,带动全县44.1%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融安金桔”3.5万亩,初步实现“万亩金桔助脱贫”的目标。
在地理标志扶贫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服务培训,提升地理标志扶贫的基础能力,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利用知识产权行政人员能力提升轮训活动等载体,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经验交流,推动基层从业人员的能力快速提升。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举办了全国地理标志企业直播电商公益研修班,助力打通贫困地区产业链条,比如,针对新疆的“和田大枣”和“和田薄皮核桃”在“七县一市”对政府管理人员、产区企业、农户、服务机构等,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
国际合作: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过去的一年,地理标志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加有力。欧洲当地时间2020年7月20日,欧盟理事会做出决定,授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据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公告,该协定是欧盟与中国之间签署的第一份意义重大的双边贸易协定。它将确保来自欧盟和中国的各100个地理标志在对方市场上得到保护,从而确保双方相互尊重对方的优良农业传统。该协定生效4年后,协定范围将扩大,以涵盖双方额外的175个地理标志名称。2020年9月,中欧双方正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该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协定附录共纳入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根据协定,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该协定的签订,彰显了中国对对外开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地理标志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中欧此次签署的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根据这一协定,中欧双方各275个、总计550个久负盛名、家喻户晓的地理标志将实现大规模互认。绍兴酒、六安瓜片、安溪铁观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一大批我国知名的地理标志获得欧盟的保护,有效防止仿冒等侵权行为;与此同时,欧洲的香槟、巴伐利亚啤酒、帕尔玛火腿、马吉那山脉橄榄油等也将受到高水平保护、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地理标志将惠及成千上万的产品和生产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中方列入协定清单的产品不仅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还涉及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宣纸、蜀锦等中国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此前,欧盟对外商签的地理标志协定中仅涉及农产品、食品和酒类,这是欧盟第一次在其协定中纳入此类地理标志产品。
据悉,此次中欧双方纳入协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不仅可获得对方高水平保护,还可使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有利于相关产品有效开拓市场。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协定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持有者使用其官方标志。据我国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虽然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内家喻户晓,但在欧洲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仍有大幅提升的空间。协定提供的高水平待遇将有利于中国相关产品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进一步推动相关产品的对欧出口;同时,也为有效阻止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假冒和伪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2020,地理标志的10个热点
2020年1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启动工作会在京召开。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等12个地方启动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2020年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就《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等相关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3月28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的推动下,由中国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承保,为江苏省盐城市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东台西瓜”提供了累计160万元的风险保障,此举为全国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业务。
2020年4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颁布,旨在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2020年6月9日,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名单公示,“崇礼蚕豆”“大同黄花”等7个地理标志产品入选。该工程旨在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地方地理标志运用水平,打造地理标志特色经济。
2020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征集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十四五”规划建议的通知》,旨在完善地理标志制度,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在提升中国产品竞争力、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积极作用。
2020年9月14日,中欧领导人宣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该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根据协定,中欧双方各275个、总计550个久负盛名、家喻户晓的地理标志将实现大规模互认互保。
2020年11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知识产权助力精准扶贫”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的探索和实践等相关情况。
2020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批准东宁冰酒、宜春夏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以上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批准龙岗芡实、嘉祥白菊花、紫金春甜桔、水城红香蒜 4 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以上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20年12月21日,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成立,标志着地理标志事业进入标准化、专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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