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以前申请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可请求专利局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制作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办理手续如下:
(1)在提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请求时,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请求书、专利说明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针对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只能作出一次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2)缴纳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用2400元。
(3)下载表格,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sipo.gov.cn)→“表格下载”→“与专利申请相关”,选定《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按右键“另存”该文件或按左键打开该表,再“另存”该文件。下载链接:http://www.sipo.gov.cn/bgxz/,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邮寄应当用挂号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
(5)如果您的专利委托了代理机构,而专利权人自行申请制作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在提交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的同时还需要写一份声明,说明本人仅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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